日前
国家药监局发布15批次不合格化妆品通告涉及“奥丽卡染发膏”“香蒲丽保湿焕采防晒霜”“兰瑟亲肤无痕蜗牛多效BB霜”“悦薇娅玻尿酸水妍保湿柔肤乳”......标示为广州市润民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奥丽卡染发膏-自然黑,苯基甲基吡唑啉酮、标签标识不合格;
标示为广州市浩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浩鑫染发膏(酒红色),标签标识不合格;
标示为广州市白云区圣迪雅化妆品厂生产的益容堂染发膏(板栗色),标签标识不合格;
标示为制造商广州市唯婷美发用品有限公司,肯达是国际集团公司监制的唯婷染发膏(棕红色),标签标识不合格;
标示为广州市瑞品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澳赞清透隔离防晒乳SPF30,标签标识不合格;
标示为URGInc.生产、杭州优姆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经销的香蒲丽保湿焕采防晒霜,标签标识不合格;
标示为汕头市万邦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兰瑟亲肤无痕蜗牛多效BB霜02浅肤色(3批次)、兰瑟亲肤无痕蜗牛多效BB霜01暖象牙白(3批次),标签标识不合格;
标示为成都贝斯尔商贸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市圣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蓓娜尔斯水嫩修颜隔离霜嫩绿色,标签标识不合格;
标示为进口商广州澳希亚实业有限公司,原产地澳希亚(澳大利亚)有限公司的格兰玛弗兰时尚克莱尔隔离霜(紫色),标签标识不合格;
标示为广州二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悦薇娅玻尿酸水妍保湿柔肤乳,菌落总数不合格。
根据通告
上述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涉嫌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家药监局要求相关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有关企业依法立案调查,严肃查处,并督促其依法召回涉及的产品;要求相关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有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涉及的产品,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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